发布时间:2022-06-01 10:07:49
近日,澄江市公安局九村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电鱼案,抓获非法电鱼嫌疑人1人,缴获电鱼设备1套,为辖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5月29日10时许,九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七江电站附近有人非法电鱼。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当场抓获涉嫌非法电鱼的犯罪嫌疑人员李某某。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非法电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 源:“澄江警方”微信公众号
编辑:澄江编辑 审核: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