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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11 11:58:28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多地发生因人员流动引发的疫情外溢扩散情况。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做好全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农(集)贸市场(含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馆、进口冷链食品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严格落实每周2次核酸检测。

二、凡9月2日—6日到过昆明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官渡区东三环)的人员,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居家健康监测5天,并5天开展5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入返(玉)货车司机到玉后进行“落地检”,在玉期间严格进行“3天2检”(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

四、全市农(集)贸市场(含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馆、货运场站、客运场站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经营主体须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督促进入人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责任;进入以上场所的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严格配合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

五、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相关的通告、通知、短信提示,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单位、经营主体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玉溪市免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点信息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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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黄春龙

来源: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玉溪发布

编辑:澄江编辑   审核: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