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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关于抚仙湖封湖禁渔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27 11:23:16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关于抚仙湖封湖禁渔的通告

因澄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与澄江市政府商定,根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对抚仙湖实施封湖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2022年11月26日12:00至2023年开湖捕捞期(时间另行通知)。

二、禁渔范围:抚仙湖全湖范围禁渔。

三、禁渔内容:在封湖禁渔期间,禁止所有鱼类捕捞活动,因科研调查需要采捕抚仙湖鱼类的,须经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批准;禁止收购、加工、晾晒和贩卖抚仙湖鱼类;禁止以任何形式破坏抚仙湖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 

四、禁渔措施:一是全面落实渔船归港制度,2022年11月27日前所有渔船集中到指定地点(渔港)停放,实行渔船集中管理。二是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彻底清理捕鱼浮漂,确保湖面干净整洁;坚决拆除捕鱼窝棚、私拉乱接电线及电力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对所有渔船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每条渔船都焊有满足安全要求的水密舱。三是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对封湖禁渔期禁渔区各种非法捕捞行为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

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

一大队海口至尖山片区:0877-6710044

一大队尖山至立昌片区:0877-6815200

二大队原华宁片区:0877-5557056

二大队原江川片区:0877-8551061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2022年11月26日

来源: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编辑:澄江编辑   审核: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