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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05 10:42:22

澄江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规定,为迅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5日0时起,在澄江市新增高风险区8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11个。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1.凤麓街道庆丰巷23号、24号;

2.凤麓街道凤山景苑10幢1号;

3.凤麓街道迎春巷12幢附41号;

4.凤麓街道振兴路10号原税务局招待室楼幢;

5.凤麓街道人民西路51号;

6.龙街街道凤翔路19号强强汽车技术服务中心;

7.龙街街道碧湖园二期1幢3单元;

8.右所镇四季农庄。

二、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凤麓街道宽澄二期5栋;

2.龙街街道左所社区上左所村十组;

3.龙街街道万海社区曹官营村;

4.右所镇吉花社区洋潦营76号;

5.右所镇右所社区梅玉村12、13组;

6.右所镇吉花社区洋潦营村;

7.右所镇右所社区小街8组120号及左、右各1幢;

8.右所镇吉花社区洋潦营九组、十组(含新村、老村);

9.右所镇小西社区小前所98号北侧第一户;

10.路居镇孤山村委会三湖酒店;

11.海口镇海关社区食堂。

新增高风险区域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澄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来源:澄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澄江编辑   审核: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