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7 16:14:40
澄江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规定,为迅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0时起,在澄江市新增高风险区9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5个。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1.凤麓街道振兴路13号供销社小区1单元;
2.凤麓街道凤翔路南3号凤麓供销社小区2单元;
3.凤麓街道文化商业街16幢1号;
4.凤麓街道揽秀园1幢10号蝶钻珠宝店;
5.凤麓街道容大广场10幢6号;
6.凤麓街道澄波花园33幢8号;
7.凤麓街道碧湖园B幢1单元;
8.龙街街道碧湖园二期1幢2单元;
9.龙街街道提古社区中关2组16号。
二、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凤麓街道中石化东达加油站;
2.凤麓街道翠竹小区35幢1、2、3号,50幢1、2号,52幢2、3、4号;
3.右所镇右所社区上、下备乐村;
4.右所镇右所社区毛营村44、45、46号;
5.海口镇松元村委会松子园76、77号。
新增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澄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来源:澄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澄江编辑 审核: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