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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07 16:14:40

澄江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规定,为迅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0时起,在澄江市新增高风险区9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5个。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1.凤麓街道振兴路13号供销社小区1单元;

2.凤麓街道凤翔路南3号凤麓供销社小区2单元;

3.凤麓街道文化商业街16幢1号;

4.凤麓街道揽秀园1幢10号蝶钻珠宝店;

5.凤麓街道容大广场10幢6号;

6.凤麓街道澄波花园33幢8号;

7.凤麓街道碧湖园B幢1单元;

8.龙街街道碧湖园二期1幢2单元;

9.龙街街道提古社区中关2组16号。

二、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凤麓街道中石化东达加油站;

2.凤麓街道翠竹小区35幢1、2、3号,50幢1、2号,52幢2、3、4号;

3.右所镇右所社区上、下备乐村;

4.右所镇右所社区毛营村44、45、46号;

5.海口镇松元村委会松子园76、77号。

新增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澄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来源:澄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澄江编辑   审核: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