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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11:03:30

澄江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12日0时起,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9个,具体如下:

1.凤麓街道振兴路13号供销社小区1单元;

2.凤麓街道凤翔路南3号凤麓供销社小区2单元;

3.凤麓街道文化商业街16幢1号;

4.凤麓街道揽秀园1幢10号蝶钻珠宝店;

5.凤麓街道容大广场10幢6号;

6.凤麓街道澄波花园33幢8号;

7.凤麓街道碧湖园B幢1单元;

8.龙街街道碧湖园二期1幢2单元;

9.龙街街道提古社区中关2组16号。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澄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11日

来源:澄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澄江编辑   审核: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