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2 11:03:30
澄江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12日0时起,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9个,具体如下:
1.凤麓街道振兴路13号供销社小区1单元;
2.凤麓街道凤翔路南3号凤麓供销社小区2单元;
3.凤麓街道文化商业街16幢1号;
4.凤麓街道揽秀园1幢10号蝶钻珠宝店;
5.凤麓街道容大广场10幢6号;
6.凤麓街道澄波花园33幢8号;
7.凤麓街道碧湖园B幢1单元;
8.龙街街道碧湖园二期1幢2单元;
9.龙街街道提古社区中关2组16号。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澄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11日
来源:澄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澄江编辑 审核: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