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6 17:48:52
迁坟公告
因云南澄江浙商产业园项目建设需要,需对项目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云南浙商产业园项目(澄江市九村镇九村社区麦田坡小组麻粟树棵)一期500亩征地红线内的15座坟墓(其中有人认领14座,无人认领1座)。
二、迁坟时间:自2023年5月25至5月30日止。
三、相关要求
(一)坟主按规定完成迁坟后,按照《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市土地征收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澄政办发〔2020〕129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或者未迁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由九村镇九村社区统一处理。
(二)坟墓搬迁原则上迁入九村镇龙山公墓或自行选择其他公墓,但不得进行土葬。
联系人:吴宝军13987702159
九村镇九村社区
2023年5月25日
来源:九村镇九村社区
编辑:澄江编辑 审核: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