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4 09:49:01
澄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袭警报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方便人民群众正确识别、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经澄江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澄江市主城区、抚仙湖旅游度假区安装防空警报器区域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3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5。
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一)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10:00—10:03。
(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10:06—10:09。
(三)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3分钟为一个周期。时间为10:12—10:15。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依法组织的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各单位要向干部职工、人民群众进行广泛正面宣传,确保试鸣过程中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秩序正常,社会稳定。
(二)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维护好正常的交通秩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和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澄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
编辑:澄江编辑 审核:陈超